top of page

Our Services

Public Training

疫情下的業務營運及僱傭法律須知

(Course Code: CM201015)

日期及時間:

第一部份:2020.10.15 (星期四) 9:30am - 12:30pm

第二部份:2020.10.20 (星期二) 9:30am - 12:30pm

地點: 網上授課 (Zoom)

授課語言: 粵語(附有英語術語)

費用: HKD2,300 / *HKD2,100

* 早鳥優惠:於2020年9月15日或之前報名及付款,或三人同時報讀

** 同一名學員可以以HKD2,980 同時報讀「疫情下網絡安全威脅和應對」課程

課程對象

在疫情下所有受影響的機構。

課程目標

從企業風險管理出發,用法律角度來處理疫情下企業營運及僱傭條例的相關事宜。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業務營運和持續性的法律問題

  1. 在新型冠狀病毒下,僱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2. 如果僱主不向工作場所的員工提供口罩(或防護)是否違法?

  3. 在家工作期間,僱主可以通過GPS位置或攝像機監視員工嗎?

  4. 如果員工在返/放工或在辦工場所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僱主將承擔責任嗎?

  5. 在家工作期間,資訊安全,保障客戶個人資料,商業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的法律須知

  6. 關於租賃和服務協議,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是否構成“不可抗力”事件?

  7. 因新型冠狀病毒爆發而導致因未履行合同義務而造成的商業損失應由哪一方負責?如有爭議,解決這種分歧的最有效方法是什麼?

  8. 如果公司面臨因業務中斷而提起訴訟威脅,公司“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

第二部份:在家工作及僱傭條例須知

  1. 如果員工在工作中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能否根據普通法和《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將其稱為“與工作有關的工傷”?

  2. 員工在家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得到賠償嗎?

  3.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放“年假”及/或“無薪假”,但僱員不同意,僱主可以採取什麼行動?僱主可以行使解僱這些僱員的權利嗎?

  4. 僱主應如何處理拒絕重返工作崗位的僱員?《僱傭條例》(第57章)規定的病假、有薪年假、合理遷就的法律原則是什麼?

  5. 員工被政府強制隔離時(員工不在家,所以不能“在家工作”),工資該如何計算?

  6. 在停止業務營運時,如果不使用“關閉業務”一詞,而只是“暫時停止業務”(不提及業務何時恢復營運),員工能否獲得任何補償?

  7. 在企業製定“無薪假”政策時的主要考慮因素

  8. 在“無薪假”安排下,是否有必要更改僱傭合同?僱傭合同中僱主和僱員需要注意哪些條款?

證書頒發

出席率達總時數80%以上之學員可獲「華基商學院 CED School of Business」頒發電子出席證書乙張。

講者介紹

Prof. Albert So 蘇文傑律師 / 客席法學教授

倫敦大學法學士、劍橋大學、哈佛大學研究文憑、牛津大學(金融科技)研究文憑;客席法學教授、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香港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客席講師;法律專欄作家;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財富承傳策劃協會主席;一帶一路律師會會長;執業律師、律政司(外聘)主控官;香港國際總商會執行委員會委員;香港人壽保險從業員協會榮譽法律顧問;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榮譽法律顧問;認可調解員、認可家事調解員、仲裁員;認可反洗黑錢專家、認可金融罪案專家、特許詐騙審查師學會會員;2018年度最傑出信託律師獎

​查詢
Tel: 2153 9887
Email: training@ced.edu.hk

當報名時,應先閱讀網站刊登的條款,並同意遵守。詳情請按此

bottom of page